得到
  • 汉语词
  • 汉语典
当前位置 :
不服仲裁裁决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更新时间:2024-04-18 19:39:24

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百百课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热门经验推荐
PC端 | 移动端 | mip端
百百课(baibeike.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  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百百课 baibeike.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2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