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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语文《想北平》教案分析

● 教学目标

高一语文《想北平》教案分析

1. 感受作者对故乡的深切眷恋之情,学习作者选择平常事物表达深刻情感的方法。

2. 学习用对比衬托表达深刻感情的手法。

3.品味通俗、简洁、亲切又带有京味儿的语言。

● 重点、难点

重点:作者字里行间的表达中透出的强烈的主观性,体验作者的感情。

难点:如何用衬托手法表现北平的妙处。

● 设计思想

《想北平》属于“月是故乡明”专题中“漂泊的旅人”板块,要着眼于让学生领会故乡施予每个人的深刻的烙印。但是要想用有限的篇幅生动地刻画出一个城市的面貌,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对北平这样的大城市,就更为不易了。老舍写“我的北平”,采用对比衬托手法,集中地表现了北平最主要特点,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老舍在文中表现出了对故土的无限眷恋之情,其情缱绻,足以深深打动读者,但是对于生活阅历比较贫乏的学生,对于这种情感的理解是有一定难度的,那么只能指导学生在品读文章的过程中去慢慢地理解、体会。在教法上着重文本研习,充分利用对话栏,让学生课前预习中进行评点,选择合适的问题,全班研习。

最大的特点就是老舍对北平的独特的深情,文中自然流露的强烈的主观色彩;以及老舍本身所具有的平民气质。散文教其他文体更有主观性、情感性,更宜用“体验教学法”来组织课堂教学;而要体验作者的情感,就要联系作者生平,作品,坚持“知人论世”的原则;基于散文本身所具的语言美,在教和学的过程中,利用多种形式的朗读来体悟语言的魅力,而朗读本身也是培养语感的最佳途径;教和学的过程中坚持“让文本自己开口说话”,用作者的话解读作者;在教学过程中,多用讨论,加强生生互动。

● 教学资源

1.资料辑录。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因为他降生的第二天(2月4日)正当“立春”。老舍是他的笔名。1946年应邀赴美国讲学1年,期满后旅居美国从事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应召回国,曾任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副主席等职。参加政治、社会、文化和对外友好交流等活动,注意对青年文学工作者的培养和辅导,曾因创作优秀话剧《龙须沟》而被授予“人民艺术家”称号。“文化大革命”初期因被迫害而弃世。

老舍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一生67年中在北京度过42年,最后在北京去世。不过,在他写作的41年里,大部分时间却不在北京,只有解放后17年是真正在北京度过的。不论是在伦敦,在济南,在青岛,在纽约,他都在写北京。他想北京,他的心始终在北京。

据统计,在老舍的作品中共有240多个北京的真实地名。这种细节上的真实是老舍作品的现实主义风格的显著特点之一。北京西北角是老舍的摇篮,也成了老舍作品主人公的故乡。北京是老舍创作的源泉。

他生于北京西城舒姓的贫寒家庭,满族。父亲舒永寿清朝皇城护军,正红旗。母亲马氏,贫苦出生,正黄旗。(所以我们在课文中看到的北平更多的是属于平民的北平。)

老舍著作的一大特点是,大部分是写北京的。它们的“北京味儿”(即指用提炼过的普通北京话,写北京城,写北京人的遭遇、命运、希望。)很浓。代表作,一般公认的有:长篇小说《离婚》、《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正红旗下》;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话剧《龙须沟》、《茶馆》。全是写北京的。

2. 《想北平》《故都的秋》比较

相同点:

首先二文皆流露出浓厚的平民意识。前者选取的是北平最平常的民居、平常的牵牛花、无声无息落满一地的槐树的花蕊、叫声凄切的寒蝉以及“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可以说,一切都那么平常,那么亲切,那么富有地方特色。为何不选别的,我想这与作者具有的平民意识是分不开的。而以平民文风著称的老舍在《想北平》中依然流露出他一贯的平民意识。文章写到了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而且物美价廉。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份赞美,令人深受感动。其次是二文都运用对比手法对故都进行烘托。《故都的秋》中,郁达夫拿南国之秋来与北国之秋做比,因为郁达夫是南方人,这样对比,自然真切得很,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

老舍呢,好像觉得国内的城市很不够味,干脆将列为欧洲四大名都的伦敦、巴黎、罗马和堪司坦丁堡来做北平的配角,越发衬得北平的那种复杂而又没有边际的特点突出了。最关键的是北平的特点令作者心安,回到北平,就像久别的游子匍匐在母亲的脚下一般恬适、平和和满足。而且老舍在写到北平的果子多时,还特意拿了令人产生隔阂的美国橘子来和新鲜上市的带有浓厚自然气息的黑枣、柿子作比。相形之下,那份北平人特有的自豪感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到此处,读者仿佛看到了老舍先生脸上的那份自得不已的神态。

同中有异:

我们知道,郁达夫出生于浙江,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他喜欢故都北平,是在与其他城市做了比较之后得出的,是出于北平的氛围与他的喜好、他的心境相吻合的情况下的喜欢;而老舍对北平的那份情愫就不是如此简单了。因为在老舍心中,对于北平,已不能仅仅用喜欢来描绘,简直就是热爱。老舍生于斯,长于斯,由他来写北平,那份热爱是从血脉里流出的。正如他自己所写的一样:“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他写到动情处,竟忍不住要落泪了,那是怎样的一份深情啊,只有久离故乡的游子才能体会得出。

再者,二文写作的切入点也不同。《故都的秋》写的是北平的秋天,表现的是作者欣赏的那种秋姿秋态秋声秋实秋意;而《想北平》则信笔拈来,选择整个儿与作者心灵黏合的那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以及它们承载的情感来写。可以说,“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两篇文章中,都随处可见平平凡凡的景物;这说明老舍先生和《故都的秋》中的郁达夫相同的——“平民意识”。

由此看来,散文的美未必都来自美景美物;主要在于有一颗感悟美的心,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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