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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巩乃斯的马》

关于十年“文革”的叙述,是当代文学进入新时期后的一个热点,像卢新华的《伤痕》、刘心武的《班主任》、张洁的《从森林里来的孩子》、张抗抗的《弦上的梦》、北岛的《回答》、韩少功的《西望茅草地》、巴金的《随想录》……作家们痛定思痛,从不同的角度反复控诉批判这场给国家、民族和个人带来深重灾难的浩劫,周涛创作于1984年的《巩乃斯的马》呈现的也正是个人关于“文革”岁月的记忆和感受。

谈《巩乃斯的马》

作者在篇名中强调了“巩乃斯”,这样一个音译而来的地名本身就让人心生遥想,与“冈底斯”“香格里拉”等地名一样,它散发着一种神秘的气息,牵引着读者的思绪离开日常的、熟悉的、平庸的、重复的、单调的空间,到达一个崭新的世界。在作品的开篇,作者着意渲染的就是这种不同寻常的地域色彩,他叙述了自己的第一个记忆———一个心情郁闷的冬夜,他和“长着古希腊人脸型”的同伴放马驰骋于巩乃斯河畔,在奔跑中得到了情感的莫大宣泄。“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这样的叙述,表现了作者远离尘嚣、远离凡俗的努力,边陲、草原、骏马、夜奔,甚至于长得像外国人的同伴,这些元素,无疑帮助作者实现了他的乌托邦想像。

但是,真实的巩乃斯,并不是世外桃源,并不是化外之邦,而是现实社会的底层和边缘。虽然在马背上的驰骋让作者感到了片刻的逍遥,但他并没有陷入鸵鸟式的自欺欺人的状态,没有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来应付生活。他清楚生活的艰难和困顿,在承受这一切苦难的同时,他更在自觉、努力地思考和寻找苦难的根源,这正是作者的可贵之处。作者明确地把个人的精神苦闷归因于政治高压,叙述了个体生命被时代浪潮裹挟的无奈。

1970年,作者之所以会来到巩乃斯草原,是因为要到这里的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所谓“再教育”,就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1968年12月22日,毛泽东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号召,从此全国掀起了上山下乡的热潮。据统计,“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的知青共有1600多万人,一代人的青春被集体荒废,作者也身在此列。来到巩乃斯的作者“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不正常的政治气候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毁我的信念”。作者还写到:“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惟恐失一言而遭灭顶之祸,心灵寂寞。”这些文字,虽然是回忆性的追叙,但是仍可让读者真切地感受到在“文革”时期,政治运动使得人与人之间失去了最宝贵的信任,人人自危,动辄得咎,这是对一个不应该忘却的年代的真实记录。当然,作者的这些叙述其实是抽象的,并没有提供什么具体的细节。也许是因为散文这种体裁常常是对作者个人生活的展示,甚至涉及隐私,所以作者回避细节,是有意或无意地进行自我保护;更大的可能也许是因为在作者看来,他在“文革”时期的生活是同时代的人们都一样面对和经历过的,没有必要再多费笔墨。

既以“巩乃斯的马”为题,对马的相关叙述自然是文章的主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惟独在开篇骑马的一段叙述中,作者写的是两匹马,在这之后,他所描写的,其实都是巩乃斯的马群。作者自己也说“我喜欢看一群马”,作者叙述焦点的转移,说明了他在内心深处并不逃避现实。对马的群体生活图景的关注,其实就是对社会、对自我生存环境的关注。“文革”时期,正常的社会生活被政治运动严重异化,人们的内心世界充满了压抑和痛苦。作者描述的是马群的生存状况,而寄托的却是对社会的批判和期望。因为人与马的相似之处就是集体生活,“礼失求诸野”,马的群居方式,马群所遵循的大自然的生存法则,给予作者莫大的启示,既给他以激励和鼓舞,也触动了他的内心世界,促使他对现实生活进行思考。

作者的思考直接指向了对社会正常秩序的期待。“文革”时期,在革命的名义下,人们的社会生活和心灵世界都被粗暴地干涉和控制,作者对此有着切身的体会,深感痛苦,虽然他还无法确切地把握和表述自己所处的那个时代为什么会如此异样和疯狂,但是,通过马群与人群生存状态的比较,他得到了许多启发。他发现,马群中获得首领地位的公马不同凡响,它强壮、漂亮,通过激烈公平的竞争才获得首领地位,统帅保护着马群。对自然界的这种生存竞争机制,作者不胜向往:“马的首领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厮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也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凭血缘关系接班。”这番议论,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表达的是对现实社会的种种非正常现象的愤懑和抨击。作者虽然并没有以骏马自比,但读者却能在字里行间体会到作者遭逢的不公;作品谈的虽然只是马群中如何选出首领,但通过运用当时的一些流行词汇如“指定”“关系”“血缘”“接班”等,马群所呈现的坦荡、自在、公平,与人的世界中的扭曲、丑陋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和反讽。

最让作者赞叹不已的是马群在暴风雨中的表现。暴风雨这个意象,在文学作品中几乎已经约定俗成地用来代表逆境。但《巩乃斯的马》并没有落入人云亦云的窠臼,原因在于暴风雨已经退为衬托,而马群成为主体,显示出勇敢和强健。作者写到,草原上的暴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而正是马群,毋庸置疑地成为大草原上惟一的能与暴风雨抗争的英雄:

“就在那场短暂暴雨的击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生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场面!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忙乱得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马驹紧紧尾随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

在作者的笔下,马群之中无论大小,个个皆为勇者,虽然暴风雨不期而至,它们却都能勇敢地共同应对。这样的景象,给了作者极大的激励:“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里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古罗马的凯撒大帝曾有“我来到了,我看到了,我征服了”的名言,尽显英雄豪气;而作者的这句“我见到了,见过了”,是受大自然之惠,因精神世界得到洗礼和启示而发出的衷心赞美,虽然文字极为朴素,却能让人体会到大自然令人折服的壮美气象。

马,自古以来就深为中国文人钟爱,在某种程度上,马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图腾,不同时代人们对马的不同理解,折射出不同的精神追求。如韩愈在《马说》中表达的是怀才不遇的悲慨,是对传统的“士不遇”主题的再度抒写;龚自珍的名句“万马齐喑究可哀”表达的是身处末世的有识之士对人才的渴求,隐隐反映出清王朝不可挽回的颓势;而在《巩乃斯的马》中,作者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作者着重表现的是马作为群体而展示的优点:坦荡、公平、勇敢、有序,而马群的这些优点,正是当时的人群、当时的社会所严重缺失的。

总之,虽然周涛的《巩乃斯的马》写于1984年,我们却仍旧愿意把它看成“文革”时期人们精神世界的一份档案记录,它记载了当时底层社会的忧郁、激愤、抗争,体现出民间一种在沉默中悄然增长的力量。当然,我们也会发现,我们的民族似乎一贯长于批判,而不长于自省。“文革”这个时代悲剧的发生,有着复杂的综合的因素,但是悲剧过后,人人似乎都只是受害者,都昂着头控诉,却鲜有忏悔,鲜有对自我的审视,《巩乃斯的马》也是如此。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它也同样具有精神档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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