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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1篇】: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中国的饮食是极为丰富的,各地都有独特的小吃。天津人俗谚说:“到天津不尝一尝“狗不理”包子,等于没来过天津。”所以天津“狗不理”包子就成了你到天津必须品尝的佳肴之一。

很幸运来到了天津,并品尝了天津传统的风味小吃---狗不理包子。

狗不理包子是用较好的猪肉,加姜,酱油,排骨汤,香油,味精等拌馅,包上外皮后蒸制而成。

过了一会时间,服务员阿姨端来了刚出锅的“狗不理”包子。刚出屉的包子热气腾腾,看上去如同薄雾之中含苞秋菊。“狗不理”的做工更是细致,特别是包子褶花匀称,每个包子都是15个褶。“狗不理”包子不仅样子好看,而且闻起来还非常香,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我立刻拿了一个,咬上一口,油水汪汪,口味醇香,鲜嫩适口,肥而不腻,吃在嘴里回味无穷。

吃着这香喷喷的“狗不理“包子,让我不禁想到了这包子的由来。

传说在清朝,一对夫妻有了一个孩子,父亲希望这个孩子能很忠诚,便起了个名字叫狗子,狗子长大后,学了一门手艺,包包子,狗子学包包子学得很快,手艺突飞猛进,三年后,终于自立门户了,狗子为人诚实,从不掺假,包子也深受大家的喜爱,来吃的人越来越多,狗子越来越忙,连来吃包子的人都顾不上了!大家就老喊:“狗子忙起来连人都不理了,真是个狗不理!”这名字就这么传下来了。朋友,如果你来天津旅游,可别忘了来尝一尝狗不理包子。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2篇】:

在这个充满生机的大自然里生活着很多小动物们,但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以帮人类看家。今年二月,我三姑家买了一只狗,他才见到我的时候,就跑来跑去,我很奇怪,就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奇奇。奇奇的毛很多,可能是冬天取暖用的。它的眼睛非常好看,在阳光的照耀下,一会变绿,一会变紫,他的眼睛就是个神眼,很多人见了奇奇,都夸它长的漂亮。它的耳朵可了不起了,我们很快的走着,准备玩去,但它的耳朵马上听见了,叫了起来。它的腿很胖,但是我一跑,它就飞快的跑了,很快我就输了。

它吃的东西很多,才开始只要有肉就行了,一块也行,加很多的面条也行。现在你饿死它也不吃,开始吃骨头了。我三姑把奇奇送到我大姑家。它不吃骨头了,吃肉包子啦。可能以后狗吃的比人吃的都好呢。

上个星期天天气很好,我们去大姑家看奇奇。爸爸开着车去看奇奇。那天下午,奇奇的毛都黑了,我们就给它洗澡。开始要准备一大盆水。我用一块肉把奇奇引到水盆里。我们用手把奇奇洗的很干净,我把奇奇抱了出来。奇奇用脚把一盆水弄翻了,泼了我一身,太好玩了。

人们吃完饭后,都要百步走,狗也一样。我就和奇奇去广场跑步。我们在广场上跑了三圈,我看见奇奇跑到了草丛上,就开始了小便,狗也很卫生,还可以为草地施肥呢。

这就是我三姑家的狗,也是我的朋友,你说可爱不可爱?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3篇】:

在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上,生活着许许多多的动物,你喜欢哪种动物呢?反正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狗。

我最喜欢的狗就是我邻居家的那只京巴狗圆圆和柯利牧羊犬帅帅。他们天天在一起玩耍,是一对棒打不散的好朋友,我也很喜欢他们,他们一见到我就摇着尾巴向我跑来。

帅体型彪大,身体大约有六十多厘米长。两只腿站立时,完全能够到我肩膀,他的眼睛、鼻子、嘴巴、耳朵都比圆圆大多了,我最喜欢看他奔跑时的身影——卷毛飞扬,活像一匹骏马。我经常会和圆圆、帅帅一起跑步,每次都是帅帅第一、圆圆第二、我第三。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帅帅奔跑时的速度丝毫不亚于纯种骏马的速度。一般狗跑起来时,都会发出“嗒嗒”声,可帅帅跑起来的声音很小,不仔细是听不见的。帅帅跑起来的样子也很帅:卷毛飞扬,身体呈弓状。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帅帅,那就是:帅。如果用一个词语,那就是:无可挑剔。

相对于帅帅来说,圆圆的体型就小了很多,身长只有三十厘米左右,比帅帅小了一半左右。他名字的含义来自于他的那一双眼睛,实在是太圆了。如同发亮的黑宝石。而且他的腿也很圆,圆圆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并且他的腿也很短,所以即使他撒开脚丫子跑,也跑不快,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那种简单的可爱。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你喜欢的呢?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4篇】:

今天,我看完了《宠物集中营》。其中,我最喜欢的小狗是斗牛狗拉登。 拉登它穿着斗牛士的衣服,大大的眼睛像一双大灯泡,上面还戴着一副黑墨镜。

看起来真像一个小帅哥。它有一个毛病叫“人来疯”。只要有陌生人就撑起身体,像一头愤怒的公牛,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它还会耍杂技,一会儿倒立着,用两只前爪在地上走来走去;一会儿用两只后爪着地,像人一样走路,把麦冬姐姐的同学看得哇哇乱叫。多可爱的拉登啊!可是,它却在英雄救美中牺牲了。事情是这样的,一天雪儿在路上走着,一辆汽车冲了过来,雪儿吓得还在那里发呆,正好被拉登看到了,它急忙赶了过去,把雪儿推开,车子撞倒了拉登,雪儿得救了,可是拉登满身都是鲜血,它永远离开了它最爱的雪儿。

可爱的拉登,勇敢的拉登,有情有义的拉登,我喜欢你!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5篇】:

爸爸从狗市上给我买了一只蝴蝶犬,我高兴的一蹦三尺。小狗全身是洁白的,好像是洁白无瑕的雪。两只小耳朵好像蝴蝶的翅膀耷拉着,可爱极了。小狗是我的宝贝,所以,我给小狗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贝贝。

贝贝性格很温顺,从不跟我闹,有时还乖乖的让我抚摸,我带它下楼溜马路,它就开心的跑来跑去,好像在说:“主人,你看我玩得多开心,你也一起陪我一起来玩吧!”于是我就跟它一起玩。贝贝一会捉蝴蝶,一会咬咬草,一会儿蹦蹦跳跳,贝贝好像又变得活泼了。

一天,我带贝贝去公园散步。贝贝刚开始还在我身旁,过了一会,我扭头一看,贝贝不见了。这可把我急坏了,我四处找它。原来它在一棵大树后睡着了。我拍拍它,它也不睁眼,我看着它熟睡的样子,开心地笑了,我只好把贝贝轻轻的抱回了家。

贝贝最喜欢吃馒头了,只要把馒头放在贝贝的食盘里,你一扭头,盘子里的馒头就不见了,再看看贝贝呢,正在津津有味地用爪子抱着馒头美美地吃呢,我只好无可奈何的笑了笑。

贝贝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不只是我一个人,就连左邻右舍也都非常喜欢贝。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6篇】:

我养过许多动物,比如爱偷懒的小猫、美丽的小白兔、可爱的小鸡……可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狗——小美。

小美有一个耷拉着的耳朵,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个大大的嘴。它的爪子好像一个的皮垫一样软软的。它见到我的时侯,总是摇着尾巴好像在向我撒娇一样。小美是一个一身卷毛的棕狗,看着好像一个布娃娃一样。

小美是个小调皮。星期天我带它出去玩,到一个花园的时候,它刺溜的就不见了 。我找来找去还是找不到它。这时,我非常着急,我想:小美是不是被人弄走了呢?于是我就大喊:“小美,你在哪呢快过来吧。”小美就从我身后跑了出来。

小美也非常通人性,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每天我放学的时候,小美都会离我家不远的路等我回来,它只要远地看见我,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向我跑过来,用石头添我的手脚,用爪子捉我的衣服,那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好像在欢迎我回来。

小美还是个贪吃鬼。每当我拿着东西去喂他的时候,它就蹲着伸出舌头看着我。它啃骨头的时候,还会发出清脆的响声。

秋天到了,小美每天都冷的发抖,到冬天的时候,小美就死了。它死的那一天,我们一家人都很少说话,更别说听见笑声了。我们很不舍得它,在第二天才把它给厚葬了。直到我还会经常想起小美的许多事情。我现在好想念小美啊!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7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狗来了》,书中讲述了一只狗,他已经老了,但他什么都不会。他的老伴去世了,孩子们也离开家了,他决定出去闯荡世界。

他误入学校,被熊校长当成代课老师,最终被教育局发现了。在大家的帮助下逃脱了追捕。他又被误认为小偷,可这同时,他又成了三十只小猫的养父,他没钱给小猫们买吃的,迫不得已偷了一个园丁的钱。等他有了钱以后把钱全部寄了回去,可他又多了一个罪名。后来他努力做好事,可这一点儿也没洗清他的罪名……

在所有人当中,狗是主角,狗没有做过一件坏事,却被那么多人追捕。他浑身上下全是罪名,可他明明是清白的。他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没有得到任何报答。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也是这样。

书的末尾,狗讲了一句让我难忘的话:“如果从未到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可惜和遗憾。但若不能回到家里去,同样也会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没错,如果不出去,不到广阔的世界里去看一看,就不会有新的发现了。

狗即使是在逃亡,也仍然去帮助别人。狗的经历告诉我们:一个人不管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定要学会乐于助人。而善良的同时,要学会分辨朋友,对邪恶也要勇于对抗,保护自己。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喜欢他精彩的内容,还喜欢它蕴含藏的道理。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8篇】:

我喜欢的小狗沙皮

外公家有只调皮的小狗,叫沙皮。

我每次回来,它都在门口等着我,还时不时地朝我叫上几声,每次,我都会被吓得魂飞魄散,一溜烟地跑回家中。

日子久了,我慢慢地发现,沙皮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终于有一天,我萌生了逗一逗沙皮的念头:我轻轻地抚摸着它太阳一样柔黄的毛,软软的,它躺在我的脚边,那样的安静。哦!它真可爱,鼻子黑黑的像一小团烧黑的烟灰,眼睛亮得像两颗发亮的黑珍珠,这是我第一次仔细端详着沙皮,一瞬间,它引领我进入一个慈爱,温柔的世界。

小沙皮不仅长得可爱,而且吃相也很有趣。

我从厨房里拿来了几根香肠,当它看到食物时,它可怜巴巴望着我,还摇了摇尾巴,但我不理它,这时它着急了,站立起来,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响声,即使是这样我还是没给它,我刚准备走人,它突然向我扑来,我吓得连忙把食物扔给它,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叼起食物来跑到一边,对着食物添来添去,好像在说真美味。

我越来越喜欢外公家可爱又机灵的小狗沙皮。因为,它点缀了我的生活!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9篇】:

小狗甜甜是只可爱的母狗,我十分喜欢它,它长着一个嗅觉灵敏的鼻子,两个听力超人的耳朵,一对“蓝珍珠”嵌在雪白的脸上,它还穿着一身“白大褂”,忘了给你介绍了,甜甜可是一只很贪吃的小狗呦!在这个小机灵身上,还有许多趣事呢!

因为这个甜甜,太贪吃了,所以我不得不给它控制食量,每天给它足够的食物,其它的给它收起来了,但是不管我放在哪儿,它都会给找出来。

不信,你瞧,甜甜正低着头,用它那鼻子闻来闻去,突然,好像索定了什么目标似的,迅速地跑过去,埋下头,撅起屁股,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好家伙,这可是我绞尽脑汁才想出的这个绝妙藏物之处,竟被甜甜找到了,还把我的“积蓄”全部“报销”了。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甜甜不但嘴馋,而且还胆大。有一次,我和妈妈出去逛马路,把甜甜也带去了。我发现一个叔叔口袋里多了一只“外来手”,原来是个小偷正准备偷他钱呢!

这时,甜甜似乎也看见了,我看见它挺愤怒的,它还是头一次这么愤怒呢!甜甜迅速冲上前去,“汪,汪”狂叫着,还准备上前咬他一口。那小偷吓得屁滚尿流,赶紧溜走了。

叔叔这时才回过神来,见是甜甜帮了他一个忙,很高兴,便奖励了它一个小铃铛,还给甜甜封了个“小狗保安”的官哩!

甜甜高兴地一边跑一边摇几下小铃铛,把小鼻子一挺,神气极了,仿佛在说:“怎么样,小主人,我厉害吧!”呵,它真是个小淘气呀!

甜甜真是可爱的化身,我好喜欢它呀!不知你们是否喜欢上了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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