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
  • 汉语词
  • 汉语典
当前位置 :
认定造句

1、千钧一发之际,亓思明认定自己对于恫吓店老板的方向依旧是正确的,可能是恫吓的还不够分量。

认定

2、桂林姑娘秦娟为逼男友成亲,偷偷从男友卡上划走28万,被一审法院认定构成盗窃罪。

3、近日,爱伊美集团、华裕电器等26家企业和单位被市外经贸局和市财政局认定为首批外贸企业技术研发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

4、目前该起事件有了初步结论,公安机关认定,5个月大的孩子是丁某自己从23层的家中抛下来的,属于他杀;随后丁某又选择了自杀,跳楼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5、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不想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

6、有时候幻想和不知所云,也可以让自己伟大,留给别人猜疑的空间,不是推理,只是自我否定与自我认定的过程,挺好的。

7、一种是设想所有状况,然后平等地一个个评价后找出唯一解答的凡人;另一种是把灵光一现当成事实,认定那是正确的方向并提出解答的天才。

8、所以法律事实是经过思维加工后被法官所认定的事实,其与真实的客观事实不一定一致。

9、三年下来,他认定她懦弱无害,一直以欺负她为趣,甚至乐此不疲。可是他不知道,逮的住野兽的猎人,本事也都是不差的。影照

10、伯乐达商标2002年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07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11、新洲渔政部门接到记者反映后前往调查,初步认定被不法分子投入了有毒鱼药“五氯酚钠”所致。

12、然而,西尔维亚觉得有一个很好的例证可将困惑认定为一种基本情绪,不仅因为它极易被观察出来。

13、汪晟是个耿直的仁义君子,父亲却是个势利小人,从小挣扎在这种困惑矛盾中,养成了一副内向、执拗的性格,一旦认定的事情不会轻易改变主意,像强迫症患者一样执拗。

14、谁都只看到事实的一部分。仇人,还是你认为的那个仇人;恩人,还是你认定的那个恩人;爱人,还是你认定的那个爱人。没有后悔,也不会痛苦。无知多么好,既残忍,又幸福。妖舟

15、2月4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曲沃县正式被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16、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17、呵呵,原来不过是只谁都看不起的低贱生灵,一旦被认定可以产出金子,便成为众人竞相争夺的对象,你不觉的很好笑吗?影照

18、现场指挥部的消息称,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专家昨天赶到现场进行了勘验,初步认定是软弱坡积物滑动造成的渠体坍塌。

19、动漫企业更名的,原认定机构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后,重新核发证书,编号不变。

20、经过了十年的争论,中国证券的管理者们终于认定时机已成熟,中国可以建立另一个独立于沪市和深市之外的股票市场。

21、对于杨启瑞认为一审认定犯罪数额有误,二审法院认为,结合在案证据足以认定犯罪数额。

22、比如说起刘备,人称大耳贼,双耳垂肩,于是许多人认定卖草鞋的刘备注定了成为一代人君,就有人愿意倾囊相助,帮助刘备起兵。

23、总之,物以稀为贵,我认定,无论孔子当年是否真属于“丧家狗”,“丧家狗”无疑是一种值得珍惜的“好狗”。

24、将指导转化为强制,法庭很容易认定强制行为为行政行为,并且追究相应法律问题,和日本相比较,这并不是严重不可救药的问题。

25、这有些破惯例,再加上我的身份可能使大家有一种习惯认定,好像官员就应该是正襟危坐,可我在写作时恰恰要追求诗歌的纯粹性,力求不端架子,不板面孔。

26、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27、每年约有三分之一流通钞票被认定为不再适合流通,并由新钞取代。

28、村民因自行修建抗震力强的混凝土框架结构,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遭政府强拆。

29、此后,只要你在音乐中听到了吉他,就认定这种音乐一定是流行曲风,因为“里面有吉他!”。

30、那么多人帮他摇旗呐喊,难免有人会在中间出杂症,看政法部门怎么认定吧。

31、近日,麻江县宣威镇街上一农户在开挖屋基时发现一座古墓,经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勘察认定,是明朝晚期的二人合葬墓。

32、郭嘉打心里就认定了马孝全,自然也很快便认定了曹操,再者,交谈中,郭嘉也十分的佩服曹操的宏才大略。

33、的时候,决心整顿中医院所,除了要求中医师亲自为病人推拿,同时订下两年缓冲期,期限一到,中医诊所里的推拿人员,就须全面撤离,否则一律以“密医”认定

34、不知是偶然还是故意的,格拉特案裁决所支持的录取系统很不透明,因而很难认定哪些学生是因为种族而没被录取的。

百百课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精品分类
PC端 | 移动端 | mip端
百百课(baibeike.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  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百百课 baibeike.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2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