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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下教参:马

七年级下教参:马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这是一篇介绍马的科学小品,也是一篇优美的散文。作者用文学的笔调,描绘了马在两种生存状态下的不同形象,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的由衷赞美,对“被人养育”“经过训练”“供人驱使”的马的深刻同情。

全文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二段写的是人类驯养的马,第三、四、五段写的是天然野生的马。通过对比表现了两种状态下马的不同生存状况。

文章一开始就提出了马和人的关系问题:“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被征服之后的马具有怎样的品格呢?第一段中作者集中描述了这种马的两点品格:一、勇毅。无论是在疆场上,还是在平时的射猎、演武、赛跑时,它们都精神抖擞、慷慨以赴,与主人同生死、共荣辱。二、驯良。它们不但屈从人类的操纵,还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们“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为人类做各种服务。自由豪迈的动物,成了低眉顺目的工具,“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的品格,更可以看作是一种悲哀的堕落。

人类又是怎样对待这位“舍己从人”的“朋友”的呢?文章第二段主要介绍了人类对马的奴役。人类训练它,教育它,无非让它更具奴性、更多束缚而已。“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这句话概括了人对马的“情意”。不仅如此,人们还怕这样也扼杀不了马的伟大的天性,还要用“衔铁”“马刺”“铁钉”残忍地禁锢它。即使它想回归原始的状态,也是不可能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人类已经把马彻底地摧残了。

更悲惨的是,被摧残的马,又从人类劳役的工具,沦为人类恶性的奴隶。许多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摆阔绰”“壮观瞻”,给马“戴上黄金链条”,把马的“项鬣编成了细辫”,“浑身盖着丝绸和锦毡”,马成了人类的玩物。

人们常说马是人类的朋友,如果在“朋友”华美的概念下是这样的内涵,那么,我们只好承认:马是人类的朋友,人类却不是马的朋友。

我们所见的“马”,已经不是真正的、原始意义上的马了。马原本是什么样的动物呢?文章用了三个段落,分别从三个方面描摹大自然中的野马。

美质:它们自由自在地生活,“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不屑于受人照顾”。在大自然中“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被赋予“强壮、轻捷和遒劲”的美的品性,具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

美德:天性“绝不凶猛”,热爱和平;它们群居行动,团结和睦;它们相互之间没有“妒忌”,从不为一己之私争斗。

美貌:它们的身体是大自然的杰作,在所有的动物中,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作者用它和另外七种动物作了比较,盛赞马的高贵姿态。

布封是人文主义思想的继承者和宣传者,在他的作品中惯常用人性化的笔触描摹动物。中的马就被赋予了人性的光彩,它像英勇忠义的战士,又像驯服诚实的奴仆,像豪迈而犷野的游侠,又像典雅高贵的绅士。

二、问题研究

1.如何理解“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

首先,“教育”一词是拟人化用法,指的是人类对马的驯养。其次,“以丧失自由而开始”指马一出生就受到人的照顾,被人喂养,而不是自由自在地自己去寻找食物;“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包含两层含义:(1)指马被套上缰绳,披上鞍辔,戴上衔铁,钉上蹄铁;(2)指马从思想上接受服从的观念,服从成为马的天性。文章用这一句话概括了人类对马所做的一切,表达了作者对马的深刻同情,同时也寄托了作者的社会政治理想。

这句话很容易让学生们联想到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育制度,诚然,生活中确实有些学生被僵化的知识、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束缚住了头脑,一切按书本、教条行事,不知道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变通,也有些学生成为分数的奴隶,空有理论,没有实际本领,教育好像也成了奴役人、扼杀人的个性的工具了。不可否认,我们的教育确实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那是教育的一时偏差,和对马的奴役“教育”不同,我们的教育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为目的。教育目的从应试到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的转变,就明确地说明了这一点。

2.第二段中,“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中“这一切”指什么?为什么说它对于马的侮辱,要超过蹄铁?

“这一切”是指马额上覆着妍丽的毛、编成细辫的项鬣、盖满身体的丝绸和锦毡等一切视马为玩物、无视马的天性的装饰物品。因为蹄铁只能有限地束缚马的身体,而“这一切”,却使马失去人的伙伴的平等地位,沦为人类的奴隶和玩物,马之为马的特性丧失殆尽,精神的泯灭是最大的悲哀,所以是比蹄铁等身体上的束缚更为严重的。

练习说明

一、既写了人工驯养的马,又写了天然野生的马。反复阅读课文,说说这两种生存状态中的马各有什么特性,你更欣赏哪种马?为什么?

设计本题的意图是,引导学生整体把握课文的主要内容,理解作者的感情倾向,培养学生的概括能力。

人工驯养的马的主要特征是:勇毅,与主人同生死、共荣辱;驯良,服从主人的操纵,满足主人的愿望,无保留地贡献自己,甚至是生命。

天然野生的马的主要特征是: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即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天性决不凶猛,只是豪迈而犷野,热爱和平;它们群居行动,团结和睦;它们相互之间没有“妒忌”,从不为一己之私争斗。它们的身体是大自然的杰作。

二、文章在描述马的外在特征时,用了许多其他的动物作比较。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试用同样的方法描述一个自己养过或见过的小动物。

设计本题的意图是,引导学生把握对比描写的方法,体会这种写法的好处,并把阅读和写作相结合,引导学生将在阅读中学到的方法运用到实际的写作中去,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

教学建议

一、语言优美,文笔流畅,词汇丰富。应引导学生反复诵读,积累优美的词句,体会文章的精美之处。结合本单元的教学重点,启发学生就文中的部分语句或段落发表个人见解。

二、多处运用对比描写,教学时可以引导学生多加揣摩,学会运用。但有一点必须提请同学们注意,作者在将马的外形和其他动物进行比较时,态度不是很客观的,因为动物的外形是它们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为适应自然环境自行演变的结果,无所谓优劣。教师要引导学生恰当地运用这种对比描写的方法。

三、介绍小动物的文章有很多,在七年级上册中我们学过法布尔的《绿色蝈蝈》,可以找来与进行对比,看看它们对动物的描写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

有关资料

一、作者介绍(鲍文蔚)

布封(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作家。生于勃艮第省的蒙巴尔城。贵族家庭出身,父亲曾为州议会法官。从小受教会教育,爱好自然科学。26岁入法国科学院。1739年起担任皇家花园(植物园)主任。1753年被法兰西学院接受为院士。他用毕生精力经营皇家花园,并用40年时间写成36卷巨册的《自然史》。

布封的主要著作《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形成史》《动物史》《人类史》《鸟类史》《爬虫类史》《自然的分期》等几大部分,对自然界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他根据大量的实物标本作推论,反对“权威”的臆说,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创见,为后来的科学家引路。经他解释的宇宙里没有上帝的位置,宇宙的主人不是上帝而是人。人是自然界的中心,决定他周围的一切。

作为科学家,布封颇受诋毁,作为文学家,却受到普遍的颂扬。他写的《自然史》,笔锋富于感情,其中《自然的分期》是一部史诗,他对狮、虎、豹、狼、狗、狐狸的猎食,海狸的筑堤,用形象的语言,作拟人的描写,生动活泼,至今仍为人们所喜爱。

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仪式上的讲演《风格论》中提出,一个作家必须将自己的思想载入不朽的文字,始能不为他人所掠夺,而垂于久远。思想是公物,而文笔(即风格)则属于作家自己,科学在不断进步,科学论点肯定要被新的研究成果超过,而文章风格却是后人无法代替的。法语中一般所说的“文如其人”或“文即其人”,就是从布封的名言“风格是属于个人的”中引申而来的。

(摘自《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2年版)

二、《法国文学史》对布封的评价

布封以卷帙浩繁的《自然史》而闻名。资产阶级文学史家根据气质、性格等次要原因,把布封视为与启蒙运动作家“截然不同”“游离于18世纪之外”的作家。但是,从布封所宣传的唯物宇宙观、重思想内容的文艺思想,以及属于人文主义传统的社会政治理想来说,他与18世纪的启蒙运动是完全合拍的。他虽然在自然科学方面以他自己的方式进行工作,但他的贡献汇入了启蒙思潮这一时代精神的主流。他的《自然史》,以其基本的唯物主义思想和巨大的规模,和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有某些相似,当然,其战斗性远远不能和《百科全书》相比。

布封生于法国勃艮第省蒙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他的父亲是法院的推事,以继承关系获得封地,成为一个穿袍贵族。布封从小受教会学校的教育,但他爱好自然科学,特别是数学。中学毕业后,他还学过法律和医学。1723年,他结识了一个年轻的英国公爵,一同在法国南部、瑞士和意大利游历。他在这个公爵的家庭教师、德国学者辛克曼的影响下,开始研究博物学。1732年,他回巴黎以后,勤奋学习,刻苦钻研,1733年进入法国科学院,翻译了英国学者关于植物学的论著和牛顿的《微积分术》。1739年,他担任皇家御花园的总管,一直到他逝世。他利用御花园的条件,毕生进行博物学研究。1748年,他开始写作《自然史》,他在几个助手协助下,辛勤地进行工作,每天埋头著书,数十年如一日。最后,完成了36册的巨著。

《自然史》的头三册出版后,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巴黎大学神学院斥责为“离经叛道”,险遭“宗教制裁”。布封采取了妥协的态度,恭敬地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但此后,他在《自然史》中仍坚持自己的唯物主义立场。这部论著在布封生前就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声誉。1753年,他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他入院时发表的那篇演说,就是著名的《风格论》。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但它的语言优美,又不乏艺术的形象描绘,因而也有文学价值。它包括《地球形成史》《动物史》《人类史》《鸟类史》等几大部分,对整个自然界作了唯物主义的描述和解释,清除了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如在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问题上,它离宗教之道、叛《创世纪》之经,描写从太阳分裂出来的火团如何冷却为地球,地球上物质如何变化而有了植物与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发展也不是像圣经所说,是由于亚当、夏娃偷吃了智慧之果,而是在生产斗争中增长了才智。在整个《自然史》中,上帝是不存在的。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自然史》的一大贡献。由于布封坚持以唯物主义解释世界,而且,他进行研究是根据大量的实物标本得出结论,反对先验主义的臆断和猜测,因此,他在科学上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创见。他是现代地质学的先行者,他关于生物的描述,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在物种起源方面,达尔文称他为“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

布封是资产阶级人文主义思想的继承者、宣传者。在他所描绘的世界图景里,上帝不是主人,主人是人;一切不决定于上帝,而是决定于人的双手。他这样热情洋溢地唱着人的颂歌:

凭着他的智慧,许多动物被驯养,被驾驭,被制服,被迫着永远服从他了;凭着他的劳动,沼泽被疏干,江河被防治,险滩急流被消灭,森林被开发,荒原被耕作;凭着他的思考,时间被计算出来,空间被测量出来,天体运行被识破;凭着他的由科学产生出来的技术,海洋被横渡,高山被跨越,各地人民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一个个新大陆被发现,千千万万孤立的陆地都置于他的掌握之中;总之,今天大地的全部面目都打上了人力的印记……大自然之所以能够全面发展,之所以能逐步达到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这样完善,这样辉煌,都完全是借助于我们的双手。

这种热烈的赞颂,反映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

《自然史》中有文学价值和较高的艺术性的,是对动物的描绘。布封不是用完全客观主义的态度去介绍这些动物,而是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因而描写生动具体、饶有兴味。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往往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是忠心耿耿的义仆,都受到布封的赞扬;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得到作者的同情;海狸和平共处、毫无争斗,引起他的向往;他把狼比喻为凶残而又怯懦、“浑身一无是处”的暴君,他把天鹅描绘为和平的、开明的君主。布封通过资产阶级人性论的眼光,将动物拟人化,反映了他的社会政治观点,表现了他对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不满,寄托了他对“开明君主”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理想。他的动物肖像具有寓言的含义,而其中的寓意又渗透了资产阶级的立场和观点。

(选自《法国文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三、《马》赏析(王光)

作者以流畅优美的语言,细腻的笔法,栩栩如生地描写了马的形态、习性、生理功能以至马的用途。马在作者笔下不是画,却是舞台上的角色,一神一情,一举一止,仿佛历历在目。那细致与逼真,可以令与马为伍的人为之倾心、赞叹,令不曾接近过马的人发现许多新奇的知识。更能引人感兴趣的,还是写驯马时的传神和写野马时的赋意:驯马是忠勇屈从的形象,野马是自由的象征,然而,布封的细腻绝非琐细。无论描写什么,于品质有益者予以描写,于品质无益者概不入文;与品质关系密切者放开细描,与品质小有关系者一笔带过。全篇下来,细而不繁,丰而不杂,实而不赘,风貌秀丽舒展,犹如一株依主干风姿修剪枝叶而成型的观赏植物。

布封的马给人以不寻常的亲切感,读者有时甚至自感与马亲切了许多。这正是布封的高明之处。他一开始就心照不宣地写道:“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和人一起“共欢乐”。他的意图已经流露:要把马当作人的同类来写。

马在战场上本是被迫冲腾蹿跃的,但作者却说它是“喜爱”并“追求”兵器的撞击声;马是受人摆布和约束的,但作者却指出它“知道克制”自己;马被驯服,这种驯服却被作者说成是一种“教育”。驯马在作者笔下变成了具有文明意识的生物。

同样,作者在说野马能够因为不受羁绊而“感觉自豪”,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不愿意“作战”,过着“和平生活”。总之,凡能够用写人的语言的地方,作者都力避使用动物学的语言;即便是本来并无“意识”的本能动作,作者都写成具有人一般意志的自觉行为。马被人性化了。

人性化仍不足以令人产生亲切感。作品字里行间还散逸着比人性化更能催动人心的气息,这就是人格化的描写。马具有“无畏的精神”,能在危急面前表现出“慷慨以赴”的凛然大义,具备“舍己从人”的风格,在险恶关头能“奋勇当先”。这一切,使得由性灵之物跃入“文明者”之列的马,再一次升华到了“崇高者”的境界。

塞万提斯着力刻画过堂吉诃德游侠骑士那匹晦气的老马,吴承恩悉心描写过唐高僧西天取经的白龙神马,拉伯雷不厌其烦地勾勒过巨人卡冈都亚的带传奇色彩的大牝马,李贺曾一口气写成表现迥异特征的《马诗》二十三首,许多游牧民族的诗人们也留下了无数歌颂马的优美赞词。他们或是描摹,或是臆想,或是刻画,或是塑造,或是礼赞,将马的形象存入了文学的宝库。那些马都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引起人们的喜爱,但是它们往往局限于某一感情、某一氛围、某一性格或某一人物精神。布封的马在这一点上与它们极为不同,这就是,他的马是与整个人类联系在一起的。当然,布封比之前人有其幸运条件,他处在现代科学起步、腾飞的时代,科学使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并引起人们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关注,这个时代背景也为《马》打上了印记:布封赞美马,不仅赞其自然美、灵性美,而且还要赞其“人格”之美;布封将人类的美德赋予笔下的马,然而决不给它们加上人类的陋习与恶念;布封同情驯马的品格,然而却赞美野马的精神……

《马》里面,与其说含着人类对马的赞美,不如说透着马对人类的感化。

(选自《外国散文名篇选读》,作家出版社1991年版)

四、如果我为马(梁晓声)

马的命运像狗的命运猫的命运一样,区别是很大的。军马的一生是豪迈的;赛马的一生是荣耀的;野马的一生是自由奔放的;役马的一生如牛,注定了是辛劳的。

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卓越作家布封,写过大量的动物素描式的散文,其中较著名的一篇就是《马》。

布封这篇散文简直可以说精美得空前绝后。因为对于马,我认为,不可能有第二个人比布封写得更好。

布封认为:“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我也这么认为。

我觉得马堪称一切动物中的模特。

布封是那么热情地赞美野马。

他写到:“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料,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

是的,如果在对生命形式选择时,我竟不幸没了做人的资格,那么我将恳求造物主赐我为一匹野马。

如果我的渴望得不到更大的满足,那么就让我变成一匹野马,在行动上去追求更大的自由!我知道是野马就难免会被狮子捕食了。

在我享受了野马那一种自由之后,我认野马不幸落入狮口那一种命。

做不成野马,做战马也行。

因为在战场上,战马和战士的关系,使人和动物的关系,上升到了一种几乎完全平等的程度。一切动物中,只有战马能做到这一点。它和人一样出生入死,表现出丝毫也不逊于人的勇敢无畏的牺牲精神。“不会说话的战友”──除了战马,没有另外的任何动物,能使人以“战友”相视。人对动物,再也没有如此之高的评价。当然,军犬也被人视为“战友”。猎人对猎犬也很倚赖。但军犬何曾经历过战马所经历的那一种枪林弹雨、炮火硝烟?再大的狩猎场面,又岂能与大战役那一种排山倒海般的悲壮相提并论?

不能如野马般自由地生,何妨像战马似的豪迈地死!

大战前,几乎每一名战士都会情不自禁地对他的战马喃喃自语,诉说些彼此肝胆相照的话。战马那时昂头而立的姿态是那么的高贵。它和人面对面地注视着,眼睛闪烁,目光激动又坦率。

它仿佛在用它的目光说:人,你完全可以信任我,并应该像信任你自己一样。

战斗结束,若战士荣归,战马生还,战士总会对战马表示一番友爱。

战马此时的神态是相当矜持的。它不会因而得意忘形。不会犬似的摇尾巴。它对夸奖历来能保持高贵的淡然。

这是我尤其尊敬战马的一点。

倘做不成战马,做役马也行。

布封对役马颇多同情的贬意。

他在文中写道:“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

但某些人身上,不是也常留下劳动者的标志吗?手上的老茧,腱上的死肉疙瘩,等等。

只要那劳动对世界是有益无害的,我不拒绝劳动;只要我力所能及,我愿承担起繁重的劳动;只要我劳动时不在我头顶上挥鞭子,我不会觉得劳动对一匹役马来说是什么惩罚……

正如我不情愿做宠犬,我绝不做那样的一类马──“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是的,纵然我为马,我也还是要求一些马性的尊严的。故我宁肯充当役马,也绝不做以上那一种似乎很神气的马。因为我知道,役马还起码可以部分地保留自己的一点儿脾气。以上那一种马,却连一点儿脾气都不敢有。人宠它,是以它应绝对地没有脾气为前提的……

我也不做赛马。

我不喜欢参与竞争。不喜欢对抗式的活动。这也许正是我几乎不看任何体育赛事的主要原因……

马是从不互相攻击互相伤害的动物,“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儿东西的事件”。

马群是最和平相处的动物群体。即使在发情期,两匹公马之间,也不至于为争夺配偶而势不两立你死我活。我们知道的,那样的恶斗,甚至在似乎气质高贵的公鹿之间和似乎温良恭让的公野羊之间,也是司空见惯的。

如果我是马,我愿模范地遵守马作为马的种种原则……

(选自《人民论坛》199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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