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5﹚-﹙﹣5﹚×5分之1×﹙﹣4﹚
=-5-(-1)×(-4)
=-5-4
=-9;
②:﹙﹣1﹚×﹙﹣7﹚+6×﹙﹣1﹚×2分之1
=7+(-6)×(1/2)
=7-3
=4;
③:﹙﹣3﹚×﹙﹣7﹚-3×﹙﹣6﹚
=21-(-18)
=21+18
=39;
④:1-﹙﹣1﹚×﹙﹣1﹚-﹙﹣1﹚×0×﹙﹣1﹚
=1-1-0
=0
谢谢你的回答,我也是这么做的,我就是有些纳闷:我们书中说: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级的正负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若负因数的个数为奇数时,那么积为负;若负因数的个数为偶数时,积为正。比若说,第一个题的负因数的个数为3,3是奇数,那么积就为负,那为什么我们算出来是正9呢??请楼主为我解释一下好吗??
哦哦哦,对不起我看错了·~谢谢你了还有第二个题,为什么是正4呢?
还有第二个题,为什么是正4呢?不是负4吗?请你解答一下
因为中间有加号了,所以并不是一个整体的乘积了,(-1)×(-7)和6×(-1)×(1/2)分别遵循上述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