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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论》导读

《六国论》选自苏洵的《嘉祐集·权书》,《权书》共十篇评论政治和历史的文章。苏洵(1009—1066)北宋散文家,字明允,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年间,得欧阳修推誉,以文章著名于世。曾任秘书省校书郎,霸州文安县主簿。他在文章中主张抵抗辽的攻掠,对大地主的土地兼并,政治特权,有所不满。他的文章语言明畅,笔力雄健。他与其子苏轼、苏辙合称“三苏”,皆被列入“唐宋八大家”。

《六国论》导读

1.了解时代背景,理解本文针砭时弊的特点。

北宋建国以后,鉴于前朝藩镇割据、五代军人乱政的教训,采用中央专制集权的政策,集军权、财权、人权于中央,将帅无权,且经常轮换,军队十分虚弱。苏洵一生经历了北宋真宗、仁宗、英宗三个时期。此时,北宋统治者屡屡屈服于北部辽和西北部西夏的侵略势力,一直采取妥协求和的政策。历史上的“澶渊之盟”就是典型的例子。在辽和西夏兴兵侵犯面前,北宋统治者一味议和妥协,以每年送给银、绢、茶等财物为条件,求得暂时的和平。苏洵正是针对北宋统治者屈辱于辽和西夏,赂敌求安的行为,借战国时期六国灭亡的故事,写下《六国论》,批评北宋对外政策的不当,希望当政者改弦更张,重用人才,维护自己的政权。

这是一篇史论,是借史来论证自己的观点的。文中的史实指战国时期的六国。秦处于太行山以西,齐、楚、燕、韩、赵、魏六国在太行以东。山东六国有十倍于秦国之众、五倍于秦国之地,有大批文臣武将,但在秦国面前却软弱无力,被各个击破。六国灭亡有种种原因,而赂秦苟安是其中重要的一条。苏洵抓住这一点,“借六国赂秦而亡,以暗刺宋事”,论古是为了讽今。

2.本文的内容和结构

第1段,开门见山,提出中心论点。

本段的第一句话即是中心论点:“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从句子结构看,这个论点先从反面用否定的形式提出“非兵不利,战不善”,我们不妨推测一下,当时或历史上曾经有人认为六国破灭是因为“兵不利,战不善”,所以作者先有针对性地断然地否定了这种看法,然后又以斩钉截铁的语气,正面肯定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弊在赂秦”。第二句,提出第一个分论点:“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第三句的“或曰”,是针对第一个分论点提出的疑问,因为六国中楚、韩、魏三国是赂秦而亡的,而齐、燕、赵三国并不是这样。这就恰恰证明了我们上面的推测是正确的:确实有人持不同看法。针对这样的提问,文章第四句又提出第二个分论点:“不赂者以赂者丧”。为什么呢?第五句“盖失强援,不能独完。”回答之后,再次重申:“故曰弊在赂秦也”,即六国破灭的根本原因,只有一条就是“弊在赂秦”。从中心论点与分论点的关系看,前者是果,后者是因。

本段的结构图如下:

本段中心论点的提出开门见山,简洁明快,给人以鲜明的印象。第一个分论点承中心论点直接提出,顺应自然。第二个分论点用一问一答的方式提出,引人思考,对中心论点起到了突出强调的作用。运用因果论证的方法,从道理上给人以明晰、严密的感觉,语气坚定,观点鲜明。

第2段,承第一个分论点“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说明其原因,从而论证“弊在赂秦”。本段可分为两层。第一层有三个对比。其一,用“战胜而得”与“战败而亡”的数字上对比,说明秦国的最大希望不在战争而在接受贿赂,诸侯国的最大祸害不在战争而在赂秦的道理;其二,用先人开辟土地的艰难与后人割让土地的轻易这种事实上的对比,说明“得一夕安寝”是不可能的道理,因为“起视四境,秦兵又至矣”。其三,用“诸侯之地有限”与“暴秦之欲无限”和“奉之称繁”与“侵它愈急”这种关系上的对比,说明“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的道理。第二层,引用苏代的话,说明“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的道理。苏代的话是比喻的说法,生动而形象。这两层内容都否定了“战不善”的错误观点,而论证了“弊在赂秦”的中心论点。

第3段,承第二个分论点“不赂者以赂者丧”,说明其原因是“盖失强援,不能独完”,从而论证“弊在赂秦”。本段可分为三层。第一层先论述齐国迁灭的原因。从内容说,是“与嬴而不助五国也”,即从齐国制订的外交政策上来看;而从齐与其他五国的关系上说,“五国既丧,奇亦不免矣”,即“不赂者以赂者丧”。第二层,论述燕赵灭亡的原因。这两个国家都曾“能守其土,义不赂秦”,又为什么被灭亡呢?从内部说,燕是“以荆卿为计”,策略上的失败;赵是“牧以谗诛”,内伤所至。但从国家关系上说,“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即“不赂者以赂者丧”。第三层,从反面提出假设,赂秦者不赂秦,排除内部原因,那么“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三层都围绕“不赂者以赂者丧”展开论述,从而论证了赂秦之弊。

第4段,以“呜呼”为开头,借古讽今。先假设立论,如果重视谋臣和奇才,并团结抗秦,那么秦国就会惶惶不可终日了。再以“悲夫”起笔,回到事实上来,感叹六国丧失了大好形势,被秦国的积威所劫,采取了赂秦的错误作法,终于灭亡。最后,作者情不自禁地呼喊出:“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这里,笔锋所指,已是北宋统治者了。

第5段,紧接上段,运用对比,揭示全文主旨。先用“其势弱于秦”的六国,“犹有可以不赂秦”的事实,说明仍有“胜之之势”的道理,再以“以天下之大”,却“从六国破亡之故事”与之对比,得出结论“又在六国下矣”。

第4、5段是“弊在赂秦”的引申,旨在借古讽今。劝谏北宋统治者不要一味求和,被辽和西夏的“积威”所劫,而要重视和启用人才,团结一致地抵抗外侵。

3.掌握某些词语的意义和用法。

①之

A.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助词,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的”。

B.秦以攻取之外,……

助词,在限定和被限定成分之间。

C.子孙视之不甚惜,……

代词,作“视”的宾语,代“土地”。

D.奉之弥繁,侵之愈急

前一个“之”,代词,代“秦”;后一个“之”,代“奉”的主语,“他们”。

E.此言得之

代词,代“古人云”前面的内容,“道理”。

F.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

代词,作“食”的宾语,代“饭”。

②以

A.不赂者以赂者丧

介词,介绍出“丧”的原因,“因为”。

B.秦以攻取之外

介词,“用”,介绍出“取”的手段。

C.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

连词,连接动作行为的结果,“才”。

D.举以予人

连词,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而”。

③词类活用

A.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

形容词的使动用法,“使……加速”。

B.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

“再”,状语后置;

“却”,动词的使动用法,“使……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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